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等相关要求,揭阳市佳烨科技有限公司金属制品加工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揭阳市佳烨科技有限公司金属制品加工建设项目(二期)位于揭阳市揭东开发区新型工业园万发路北侧、宝庭路西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24′48.12″,北纬23°36′57.16″。揭阳市佳烨科技有限公司金属制品加工建设项目(二期)投资500万元,实际年产家用电器金属外壳10000t、电子产品金属外壳10000t。本次验收主要生产设备为冷轧机1台,天然气退火炉1条,分条机1条,脱脂机组2条,磨床5台。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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