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光大枫口码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为保护公众权益,充分了解各有关方面意见,进一步做好修订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就《揭阳市光大枫口码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参照公众意见表的格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揭阳市光大枫口码头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揭阳市光大枫口码头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位于揭阳市揭东区曲溪街道三友村206国道西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438868°, 北纬23.549819°。
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3000吨级通用泊位1个,利用岸线182m,港区陆域总占地面积约12314.9m2(主要包括堆场、粮仓、办公区、宿舍),设计货物年吞吐量25万吨,货种为粮食及不锈钢钢件(不包括危险化学品、煤炭、水泥等其他货种)。港区劳动定员30人;码头作业天数为335天;堆场及粮仓年运营天数360天,每天三班制。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体已建成,属于限期整改项目,除环保整改提升工程外无其他施工行为,故施工规模较小、工期也较短,在落实落实管控措施后,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2、运营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产生的污废水包括有码头面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废水、初期雨水以及生活污水,废水水质较简单且产生量不大,经处理及回用后对周边水体环境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
废气污染源主要有道路扬尘、船舶废气、装卸设备燃油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 NOx、SO2、颗粒物。经预测计算,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较小,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3)噪声环境影响
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装卸机械噪声、水泵风机噪声以及船舶交通噪声等。经采取相关隔声降噪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港区生活垃圾、废水处理泥渣、废机油,以及到港船舶生活垃圾等。在落实各项分类收集、暂存及委外安全处置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污管网;车辆冲洗废废水经废水处理站(隔油+混凝沉淀+气浮)处理,码头冲洗废水等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喷洒降尘用水等,不外排。
(2)选用能耗低、性能优越的运输车辆作为港区内货物运输工具;加强港区车辆和船舶的管理,禁止排烟量大且污染物浓度高的车辆进入港区;疏导港区内交通,建设车辆、机械的怠速运行时间,以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排放。
(3)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措施,水泵放置于水泵房室内、泵房安装隔声门窗;加强各种机械设备的管理、检测和保养。
(4)沉淀泥渣属一般工业固废,经沉淀、沥水后可送至市政填土工程再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机油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按规范设置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暂存设施。
(5)设置一定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并配置足够的应急物资和防溢油设置;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办理备案手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及员工培训。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揭阳市光大枫口码头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地方城镇发展、土地利用、港口、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建设单位只要严格遵守“三同时”管理制度,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评价所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揭阳市光大枫口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13802327309
电子邮箱:2700559177@qq.com
传真:0663-3285800
联系地址:揭阳市揭东区曲溪街道三友村206国道西侧枫口码头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深圳鹏信达环保水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经理
联系电话:0755-89250668
电子邮箱:pdx_service@163.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中心城清林西路与黄阁北路交汇处龙岗天安数码创新园三号厂房B座8层B801号房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可下载本公示附件获取查阅,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1I2EKes85tTckIDvlkWblg 提取码: wnhs。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揭阳市光大枫口码头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