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光大枫口码头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第二次修正)、《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广泛收集、了解广大公众对“揭阳市光大枫口码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本项目建设单位特发此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建设项目名称:揭阳市光大枫口码头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揭阳市光大枫口码头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位于揭阳市揭东区曲溪街道三友村206国道西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438868°, 北纬23.549819°。
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3000吨级通用泊位1个,利用岸线182m,港区陆域总占地面积约12314.9m2(主要包括堆场、粮仓、办公区、宿舍),设计货物年吞吐量25万吨,货种为粮食及不锈钢钢件(不包括危险化学品、煤炭、水泥等其他货种)。港区劳动定员30人;码头作业天数为335天;堆场及粮仓年运营天数360天,每天三班制。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揭阳市光大枫口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13802327309
电子邮箱:2700559177@qq.com
传真:0663-3285800
联系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曲溪街道三友村206国道西侧枫口码头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深圳鹏信达环保水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经理
联系电话:0755-89250668
电子邮箱:pdx_service@163.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中心城清林西路与黄阁北路交汇处龙岗天安数码创新园三号厂房B座8层B801号房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国家生态环境部制定,可从本公示附件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揭阳市光大枫口码头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