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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新华龙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发布日期:2020-08-14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揭阳市新华龙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揭阳市新华龙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揭阳市新华龙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802317558

报告编制单位:揭阳市思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663-8259915

检测单位:广州市恒力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0-82006512

公示内容: 

本次扩建项目依托于现有项目的厂房及用地,拟利用现有项目10793.55平方米厂区其中一个1000平方米的空置车间作为本项目生产场地,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均为1000平方米,厂区绿化面积为300平方米;员工人数为20人,相比现有项目增加;项目年产塑料卫生桶140吨,本扩建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水污染物: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近期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再经生化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中城市绿化水质要求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远期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及揭阳市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较严者后排入揭阳市区污水处理厂

废气:项目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设置集气罩将颗粒物收集后经干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的排气筒排放;项目注塑工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等离子废气净化装置+活性炭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后通过15米的排气筒排放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注塑机、搅拌桶的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后,厂区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进入厂区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注塑边角料,注塑边角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售予废品回收单位;项目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危废类别为:HW49,危险废物代码为:900-051-49),需要对活性炭定期更换,并要求企业与危险废物公司签订废活性炭回收合同。

揭阳市新华龙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2020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