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广东鸿之兴实业有限公司不锈钢餐具、厨具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不锈钢餐具、厨具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鸿之兴实业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802311932
报告编制单位:揭阳市思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663-8259915
检测单位:广州市恒力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0-82006512
公示内容:
本扩建项目计划在原有项目基础上进行扩建。建设单位由揭阳市鸿之兴不锈钢实业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为广东鸿之兴实业有限公司,本次扩建项目计划总投资106.4322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在揭阳市揭东区锡场工业区浮陵建设不锈钢餐具、厨具扩建项目,项目扩建后预计年增产不锈钢餐具、厨具成品800万支,年产保温杯55万个,占地面积维持现状不变,建筑面积增加5832.28平方米,则项目扩建后占地面积为146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9065.28平方米,员工人数仍为80人;年生产约300天,每天生产8小时,实行一班制。本项目不涉及电镀、酸洗、焊锡、电解等工艺。
水污染物:项目水胀机内的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需定期补充新鲜水;项目喷淋水经沉淀捞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需定期补充新鲜水;项目水帘除漆雾废水经混凝沉淀捞渣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挥发量,不外排;项目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经“隔油+生化+缓凝沉淀+超滤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的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清洗,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故不新增生活污水,原有项目生活污水已完成验收。
废气:
喷砂废气:本项目通过集气罩将喷砂粉尘收集后,经多管旋风除尘器+滤袋脉冲反吹回收装置进行处理,粉尘经处理达标后通过高度为15米的排气筒排放。
不锈钢餐具、厨具生产车间及保温杯生产车间抛光废气通过集气罩将抛光粉尘集中收集后经水喷淋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焊接废气:本项目采取“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对本项目焊接烟气进行处理后,通过车间通风窗排放到车间外部,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喷漆废气:项目喷漆有机废气经水帘+UV光解处理设施处理后引至15米高空排放。
印刷废气:本项目在印刷车间设置抽风装置,将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再经等UV光解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管道排放,排气筒高度约为15米。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对产噪声设备做好基础减振等措施和自然衰减后,厂区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项目废金属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卖给废品回收单位回收;项目废砂轮布轮外售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废液压油及机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900-249-08),收集后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项目喷淋沉渣经收集后集中外卖给专业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利用;项目废灯管属于危险废物HW29(900-023-29),收集后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项目废漆渣及浓废液均属于危险废物HW12(900-250-12),收集后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项目废漆桶和废油墨桶属于危险废物HW49(900-041-49),收集后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项目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HW49(900-041-49),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该部分危险废物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将其混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广东鸿之兴实业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