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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慈宁精神病医院扩建项目
发布日期:2020-12-14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揭阳慈宁精神病医院揭阳慈宁精神病医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揭阳慈宁精神病医院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揭阳慈宁精神病医院,联系电话:15915665444

报告编制单位:揭阳市思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663-8259915

检测单位:广州市恒力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0-82006512

公示内容:

揭阳慈宁精神病医院位于揭阳空港经济区地都镇石头村深田洋片,中心地理坐标为:N23°2843″、E116°2949″,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约为45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现有项目设置床位为18张,设精神科急诊、精神科病房、工娱疗室、预防疗室、药房、化验室、心电图室、脑电图室、X光室、B超室、消毒供应室等。同时,配套污水处理系统、消防等辅助设施。本次扩建项目依托于现有项目的楼房及用地,拟在现有项目设备条件基础上增加82张床位,员工人数不变,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不变,本扩建项目污水处理依托于现有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医疗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道路清扫、消防及城市绿化水质要求较严者后,回用于医院内绿化及地面清洗。

项目医疗废水近期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道路清扫、消防及城市绿化水质要求较严者后回用于医院绿化及地面清洗远期待污水管网铺设到位后排入地都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食堂产生的油烟

项目产生的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项目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型餐饮业要求,油烟排放浓度≤2 mg/m3,由内置烟井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对周围的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污水处理恶臭气体主要来源于生化池。由于本项目采用地埋式,正常情况下无恶臭产生,但如果停留时间过长,调节池内微生物产生厌氧反应,会产生少量甲烷类臭气,综合参照同行业数据及设计规范,处理后项目恶臭气体排放量较少,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噪声主要是来自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污水处理站风机等机械噪声,噪声源强一般为70-85dB。通过设备自带隔声、减震装置,且所有设备置于室内,再通过墙体隔音的方式,厂区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垃圾、餐厨垃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

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医疗废物属于HW01类危险废物,往往带有大量病毒、细菌,具有较高的感染性,必须安全处置。利器用利器盒收集,其它医疗废物分别用有警示标识的封闭黄色垃圾桶盛装,并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收集处理;餐厨垃圾每日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揭阳慈宁精神病医院

2020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