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废油桶及污泥内部处置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广东省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空港经济区)滨海科技园
(4)项目性质:改建
(5)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广东省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空港经济区)滨海科技园,本项目总占地面积80h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改造现有废铁场(内设打包区),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危废贮存仓库1000m,本项目不涉及设备增加与设备变化,将废油桶打包压块送至炼钢车间的转炉,作为原料资源化利用;含铁污泥将作为烧结配料进入烧结工程资源化回收利用。项目建成后,年收集处置废油桶2.03吨,含铁污泥141吨。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主要内容
(1)水环境:项目危废仓库改造运营、废油桶暂存与利用以及污泥利用,除依托现有项目的生产工艺外,其余工艺过程不产生生产废水。
(2)环境空气:烧结机机头废气的颗粒物、S02、NOx、氟化物、二噁英类排放执行《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及其修改单中表3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以及《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56号中较严者;烧结车间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及其修改单中表4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转炉二次烟气及LF炉烟气的颗粒物排放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中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转炉协同处置废油桶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以及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炼钢车间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表4现有和新建企业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
(3)声环境:项目厂区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对现有项目产生的废油桶依托炼钢车间转炉进行资源化回收利用,对现有项目产生的污泥依托烧结车间烧结机进行资源化回收利用。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垃圾。本项目依托现有生产设备,不新增固体废物。
3、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建设环境项目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4、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项目于2025年9月1日开始进行试生产,公众可以在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以信函和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或向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
5、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广东省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空港经济区)滨海科技园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902730198
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