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等相关要求,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鹏丰塑料厂年产1800吨塑料农膜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鹏丰塑料厂年产1800吨塑料农膜生产线建设项目
地点: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英花村领仔工业区
建设单位: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鹏丰塑料厂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3960平方米,建筑面积336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投产后预计年产1800吨塑料农膜。项目共有员工30人,厂区不提供食宿,全年工作日为240天,2班制,每班工作12小时。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2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生
联系电话:13902764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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