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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绿洲胶囊有限公司(英歌山分公司)首期建设项目(第一阶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保验收网上公示
发布日期:2022-08-23

1、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普宁市绿洲胶囊有限公司(英歌山分公司)首期建设项目(第一阶段)

(2)建设单位:普宁市绿洲胶囊有限公司(英歌山分公司)

(3)项目地址:普宁市英歌山工业区英歌山大道北侧

(4)项目性质:新建

(5)建设规模:普宁市绿洲胶囊有限公司(英歌山分公司)首期建设项目(第一阶段)总投资16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0万元。位于普宁市英歌山工业区英歌山大道北侧,项目中心经纬度坐标116°12'14.12"E23°23'57.09"N。总占地面积41566m2,总建筑面积63344.79m2,项目本期年产消炎镇痛膏 10725480 盒、6122628 袋、小柴胡颗粒(有糖)3.6亿袋、小柴胡颗粒(无糖)4000万袋、知柏地黄颗粒200万袋。建筑面积150m2、住宿区 100m2及其他给、排水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300天,日工作8小时,一班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主要内容

(一)废水首期建设项目(第一阶段)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区自建污水站,同生产废水一起经自建接触氧化+AAO工艺处理达到《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 I 906-2008) 、《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表 2 标准限值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8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 B级标准及英歌山(大坝)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较严值后排入园区市政管网。

(二)废气

项目固体制剂生产线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破碎、制粒、干燥废气,主要为粉尘 及乙醇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水幕除尘处理,颗粒物、乙醇废气(参照 VOCs)达 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 1 发酵尾气及其他制 药工艺废气标准后通过 23m 排气筒高空排放。

消炎镇痛膏生产线热熔臭气、中药浸膏浓缩异味、橡胶塑练废气、脂松香破碎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浸胶、涂膏 VOCs 收集 经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

项目固体制剂生产线印刷废气收集经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23m 排气筒高空排放;

燃气锅炉废气经风机引至水喷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 排放,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新建燃气 锅炉标准限值。

(三)噪声

项目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生产设备的机械运转,生产设备噪声值约为 60~85dBA)在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墙体隔音以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包装材料,主要为蔗糖拆包、产品包装过程中产生,收集后定期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项目纯化水制作制备系统由供应商提供滤膜、活性炭等耗材更换服务,更换出的废滤膜、活性炭全部返回供应商综合处理利用,不作为废物外排处理处置。项目产品检验过程中会产生极少量不合格品,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公司进行回收 。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收集后定期交由资质公司回收处置。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废活性炭,收集后交由资质公司回收处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建设环境项目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4、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公示期为2022823开始,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三个月内,以信函和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或向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

5、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普宁市绿洲胶囊有限公司(英歌山分公司)

建设地址:普宁市英歌山工业区英歌山大道北侧

 人:冯浩枫

联系电话:13682828959



普宁市绿洲胶囊有限公司(英歌山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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