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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揭东区汇锃塑料制品厂年加工3万吨废塑料项目一期工程 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19-08-14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揭阳市揭东区汇锃塑料制品厂年加工3万吨废塑料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揭阳市揭东区汇锃塑料制品厂年加工3万吨废塑料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揭阳市揭东区汇锃塑料制品厂,联系电话:13592915151

报告编制单位:广东同创伟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0-82006513

公示内容:

揭阳市揭东区汇锃塑料制品厂年加工3万吨废塑料项目一期工程(以下简称项目)位于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英花村岭顶工业区一横。20183月,建设单位委托广东森海环保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揭阳市揭东区汇锃塑料制品厂年加工3万吨废塑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0610日通过揭阳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揭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揭阳市揭东区汇锃塑料制品厂年加工3万吨废塑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的函》,揭市环审[2018]20号。揭阳市揭东区汇锃塑料制品厂年加工3万吨废塑料项目位于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英花村岭顶工业区一横揭阳市揭东区汇锃塑料制品厂投资的新建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占地面积约2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预计年产30000t塑料粒产品揭阳市揭东区汇锃塑料制品厂年加工3万吨废塑料项目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成,生产设备有造粒机4台、切料机1台、粉碎机1台。项目总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占地面积约2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0方米。一期工程预计年产15000t塑料粒产品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标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生产线循环冷却水定期添加新鲜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会对周围地表水体造成明显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喷淋除尘+活性炭吸附+UV光解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建设单位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如低噪的水泵、风机等,在车间、厂区周围建设一定高度的隔声屏障如围墙,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对各类噪声源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可降低噪声源强2030dB(A),使厂区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能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不可利用废物及塑料挤出机废弃过滤网等生产废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型废物,可交由物资回收机构进行回收处置不外排;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厂内建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对固废实行分类收集存放。

 

揭阳市揭东区汇锃塑料制品厂

20190814

验收组意见

揭阳市揭东区汇锃塑料制品厂年加工3万吨废塑料项目一期工程验收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