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揭阳市榕城区粤永金属日用品厂真空离子镀膜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
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真空离子镀膜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揭阳市榕城区粤永金属日用品厂,联系电话:13592916611报告编制单位:广东同创伟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0-82006512
公示内容:
揭阳市榕城区粤永金属日用品厂在揭阳市榕城区梅云厚洋桥头石马山脚投资200万元建设真空离子镀膜建设项目,其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3°31'31.3"(23.525367),东经116°17'49.2"(116.297005)。本项目租赁梅云镇桥头村自有的厂房,租赁面积1463m2。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5%,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加工不锈钢制品产品480万支。
2017年5月,建设单位委托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真空离子镀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10月19日通过揭阳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关于揭阳市榕城区粤勇金属日用品厂真空离子镀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揭榕环函[2017]111号。
水污染物:项目工业废水中项目清洗废水先经生化池预处理后再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回用于冷却塔作为冷却用水,不外排;纯水制备过程RO过程会产生RO浓水,RO浓水将会与清洗废水一起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
项目生活污水各监测因子监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包装固废和员工生活垃圾。其中包装固废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其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逐日清运集中处理;蜡渣及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均按上述方式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基本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