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揭阳市琪展实业有限公司塑料鞋、工艺鞋生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塑料鞋、工艺鞋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揭阳市琪展实业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819570646
报告编制单位:广东中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9-89078688
公示内容:
揭阳市琪展实业有限公司塑料鞋、工艺鞋生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揭阳市科技大道以东“北湖片”。项目总投资28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占地面积13333平方米,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有3层办公楼、厂房。年产塑料鞋85万双,工艺鞋64万双。配备工人150名。年生产天数320天,日生产时8小时。
2012年3月,建设单位揭阳市琪展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揭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12年4月5日取得揭阳市环境环保局(揭市环审[2012]30号)《关于揭阳市琪展实业有限公司塑料鞋工艺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无生产废水生产,主要是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小,经市政排污管道进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之后排入榕江南河内河,最终进入南河。对周围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本项目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经活性炭+等离子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上色工序采用喷淋+UV光解处理后通过10米排气筒高空排放,能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DB44/24-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噪声源采用隔声消音防置后,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边界噪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塑料边角料,由项目自身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逐日清运集中进行卫生填埋处置,失效废活性炭、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对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揭阳市琪展实业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