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乐万邦开发有限公司水岸花都一期项目
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揭阳市乐万邦开发有限公司水岸花都一期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揭阳市乐万邦开发有限公司水岸花都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揭阳市乐万邦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802311026
报告编制单位:揭阳市乐万邦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802311026
公示内容:
揭阳市乐万邦开发有限公司水岸花都一期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揭阳市临江南路以南、莲花大道西侧,总占地面积52985.0m2,总建筑面积508042.4m2。项目一期建设1-17栋,其中项目一期1-5 栋占地总面积19520m2,建筑面积96625m2,建设5栋18-28层商住楼。项目一期6-12 栋占地总面积19780m2,建筑面积95872m2,建设7栋25-30层商住楼。项目一期13-17栋 占地总面积22785m2,建筑面积96600m2,建设5栋18-28层商住楼,项目一期计划入住户数2358户。项目工程原计划建设289097m2,实际建设508042.4m2,比原计划新增218945.4m2,新增部分主要为停车场及物业配套用房。
2008年1月25日,本项目通过揭阳市环境环保局建设项目审批。
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监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限值标准及污水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值要求。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进出停车场的汽车噪声、公共设施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项目通过限制小车进出入区域车速、禁止鸣笛、加强区域绿化、对备用发电机房以及水泵房进行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项目四周边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来源于居民家庭生活和商业、配套公建办公的办公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置于垃圾收集间内,交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揭阳市乐万邦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06月26日